1.配合環保署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95年9月1日起公私立學校之餐廳與其他餐飲業者,提供座位供顧客內食用餐時,不得提供各類免洗餐具)之配套措施。
2.鼓勵全校師生自備餐具。
3.達到校園垃圾減量。
4.避免使用免洗餐具可能對人體造成的危害。
餐具減廢
策劃/執行人: 史雅中
(鄭嬿甄@國立臺灣大學 : 07/05/09-11:20)
(鄭嬿甄@國立臺灣大學 : 07/05/09-11:20)
1.向餐飲權責管理單位與各餐廳負責人召開協調會議,以達成自備餐具之顧客享有折扣價或其他優惠之決議。
2.將協調會議決議寄發電子郵件通知全校教職員生、於校內網站公告,並發函告知全校各單位,鼓勵全校師生自備餐具。
3.發函建請各餐飲權責單位在對新廠商簽約前做此規範、協調。
1.95年7月28日「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協調會議時,請餐飲業者填具「給予自備餐具之顧客享有折扣價或其他優惠」調查表,並函發會議紀錄給餐飲權責管理單位及餐飲業者。
2.96年1月11日召開95學年度第1學期餐飲期末檢討會時,膳委會執行小組報告對於顧客自行攜帶餐具給予折扣或其他優惠之業者,請於店內明顯標示優惠方案。
1.約半數業者已經提供出示本校教職員生證給予9折優待之優惠,故無法提供自備餐具再給予優惠。
2.對於願意給予自帶餐具之顧客折扣或其他優惠,且以學生為主之餐廳業者,執行小組會再加強瞭解給予折扣之實施情況,及「給予自備餐具之顧客享有折扣價或其他優惠」調查表之催繳。
鄭嬿甄@國立臺灣大學 : 07/05/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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