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養學生愛惜公物之良好習慣,進而促使其負責盡職,守法守紀
台中市立雙十國民中學班級公物保管評鑑 -- 資料補充
策劃/執行人: 吳輝雄
(吳輝雄@台中市北區雙十國中 : 03/08/07-22:02)
(吳輝雄@台中市北區雙十國中 : 03/08/07-22:02)
1.各班公物保管之良否,列為各該班導師及班級學生幹部之重要獎懲依據。
2.訓導、總務及有關老師,應經常督促學生善盡保管之責,並於每學期舉行全校性之班級公物檢查。
3.凡各班公物有損壞、塗抹者,應由保管人追查破壞者,並責其賠償或修復。若不能找出原破壞者,則由保管人負責任。
4.凡公物保管成績績優班級,發給獎狀和獎金,並給予各該班導師獎勵。
5.凡與學生無關之損壞,如颱風、水災、地震及學生放學後來校前之損壞,由學校修復之。
6.各班學生應負責修復或賠償之公物,各班導師有督促之責。
1.學生使用之課桌椅,由學生分別使用保管,以明保管責任。
2.教室內之門窗、玻璃、黑板、講台、牆壁及所有之公共設備,均請各班導師詳予分配保管、以明責任。
3.各班教室內公物之保管,各該班導師有分配、登記、監督及經常檢查之責任。
4.凡教室內之公物,不得有任何惡意之損壞。
5.每學期開學時,由各班導師督促學生,對教室內之公物,詳予檢查,如有不完備者,應通知學校有關人員補充之。
由一年級起逐年培養愛惜公物之良好習慣,進而促使其負責盡職-推行至三年級畢業時可以避免公物之破壞及減少維修之浪費
吳輝雄@台中市北區雙十國中 : 03/08/07-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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