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立大同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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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整體規劃
1、校園整體規劃設計原則
(1)學校建築包括校舍、校園、運動場及附屬設施。
(2)學校建築設計應注重實用、安全、美觀、效能、經濟、應變、
創新及環保原則。
(3)學校配置應符合自然生態環境、人文景觀及社區未來之發展。
(4)學校建築應充分表達出教育性、功能性、整體性、前瞻性、持久性、
有機性、省能性、開放性與一致性,以符合教學需求。
(5)學校建築應考慮多元化用途,充分發揮經濟效益。
(6)學校建築應符合防震、防災及防空疏散,無空間障礙之需求。
(7)學校環境之設置應重視人性,使全體師生均能妥為運用各種教育資源,
社區民眾能利用校園環境設施,使學校成為社區的文化中心。
(8)充分掌握校地整體規劃原則,在平面、立體、造型、色彩、景觀之配置及
變化方面,能把握教育之原理原則,來呈現生動活潑、經濟實用、富有創
意、歷久彌新之景觀建築風格。
2、校區規劃
校區規劃依機能與功用之不同,區分為:
(1)教學區:
教學大樓:普通教室、專科教室(文史科、音樂、語言、美術、家政、工
藝)。
科技大樓:理化實驗室、生物實驗室、生活與科技教室、電腦教室。
資源中心:圖書館、視聽教室、研究室、靜態社團室、閱覽室。
(2)行政區:校長室、校史室、處室辦公室、保健室、諮商室、會議室、警衛
室。
(3)活動區:運動場、球場、學生活動中心。
(4)生活區:來賓停車場、員工地下停車場、休憩景觀、合作社。
(5)廢汙水及垃圾處理場。
3、建校經費:
依據整體規劃案,分年分期逐年編列預算,預估設校經費如下。
期別 校 捨 工 程 項 目 預 算 額 備 註
一 地下室(可容納100部車子)、普通教室大樓、行政大樓、教學設備 11975萬
二 專科教室大樓、資源中心、庭園景觀、教學設備、圍牆 15530萬
三 運動場、活動中心(一樓為游泳池,二樓為禮堂,可容納48班,約1920人) 12000萬
總 計 39505萬 擬請縣府爭取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