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再與餐飲權責管理單位宣導此項工作計畫,並確認各個餐飲權責管理單位之合約內容是否將此項工作計畫列入。 2.於95學年度第2學期期初與餐飲權責管理單位再次宣導此項工作計畫,並請餐飲權責管理單位將合約乙份擲交膳委會執行小組,做為成果報告。
1.約半數業者已經提供出示本校教職員生證給予9折優待之優惠,故無法提供自備餐具再給予優惠。 2.對於願意給予自帶餐具之顧客折扣或其他優惠,且以學生為主之餐廳業者,執行小組會再加強瞭解給予折扣之實施情況,及「給予自備餐具之顧客享有折扣價或其他優惠」調查表之催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