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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22-06-14
申請展延

【其他】環境教育人員展延數位學習不設限 延長至111年12月


積極防疫!環境教育人員展延數位學習不設限 延長至111年12月底

為了成為更專業的環境教育人員,我們持續地充實環境教育推廣知能及自我成長。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環保署為保障人員健康與學習權益,滾動式調整本(110)年度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數位時數採計原則,依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及第2項第1款規定於111年12月31日以前申請展延者,數位課程採計將不受15小時限制。  

疫情期間從事環境教育推廣、教學或增能學習相關活動,提醒您務必落實防疫工作及自我安全健康照護。待疫情趨緩,鼓勵夥伴參與在環境中或學習情境中,融合知識、態度和技能的實體增能課程,持續關注在地環境議題及環保政策,不僅深刻學習成效強化知能,更能開展與自我、他人、社會和自然的互動能力,進而發揮永續發展的社會影響力。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2項第1款及申請書注意事項摘要: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並檢附參加核發機關、環境教育機構或核發機關認可舉辦之環境相關領域研習累計30小時以上,其中應包含3小時環境教育法規之研習證明文件;且數位課程研習時數以不超過15小時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