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公告】修正「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公告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公告內容: 環保署於112年8月11日環署訓字第1126104149號令修正「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修正條文請詳見附檔。相關檔案:PDF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