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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20-04-08

本部配合環教法主管機關環保署調整109年展延數位課程採計方式


為了成為更專業的環境教育人員,我們持續地充實環境教育推廣知能及自我成長。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環保署為保障人員健康與學習權益,滾動式調整本(109)年度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數位時數採計原則,依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及第2項第1款規定於109年12月31日以前申請展延者,數位課程採計將不受15小時限制。疫情期間從事環境教育推廣、教學或增能學習相關活動,提醒您務必落實防疫工作(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自我安全健康照護。
  待疫情趨緩,鼓勵夥伴參與在環境中或學習情境中,融合知識、態度和技能的實體增能課程,持續關注在地環境議題及環保政策,不僅深刻學習成效強化知能,更能開展與自我、他人、社會和自然的互動能力,進而發揮永續發展的社會影響力。
一、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2項第1款及申請書注意事項摘要: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並檢附參加核發機關、環境教育機構或核發機關認可舉辦之環境相關領域研習累計30小時以上,其中應包含3小時環境教育法規之研習證明文件;且數位課程研習時數以不超過15小時為限。
二、認證展延可採計的數位課程哪裡找?1. 環境教育認證系統:我要上課>展延課程查詢>5.展延數位課程(詳環保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數位課程), 請至「e等公務員+學習平台」註冊後登入上課,並列印個人學習時數。2.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學習資訊>影片專區,請註冊後登入上課。
三、環境教育法規需要上幾小時?有數位課程嗎?認證展延所需環境教育法規至少需要3小時,可於下列平台註冊後登入上課:
1. e等公務員+學習平台:查詢課程「環境教育法規發展」、「環境教育法實務操作」、「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認證申請介紹」、「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介紹等」。
2.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查詢課程「環境教育法介紹」、「環境教育法規」。 
詳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https://eecs.epa.gov.tw/frontRWD/defaultRWD.aspx

相關問題請電洽(02)2388-051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