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3年度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產出工作坊
- 提報分類表:運用或製作資料及媒體
- 策劃/執行人: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 動機:其他
- 目標範圍:城市
- 難易度:普通
- 實施期間:103年7月17日
- 參與人數:80
目標:
一、依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學校、政府捐助基 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其中學校之指定人員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內,依規應取得認證。未指定及未依規定取得認證者,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補助其環境教育相關經費。
二、依該法規定,本局協助學校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並提高本市達成率。
三、透過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提升學校環境推廣人環境教育素養,以利 學校環境教育統籌推廣與環境教育計畫規劃與訂定。
四、各級學校之教師、職員從事環境教育推動工作連續1年或累計2年以上,透過研習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
進行方式:
1.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說明-講述
2.認證資料實作與分享-經驗交流分享
3.綜合座談
成果描述:
一.各級學校之校長、教師、職員從事環境教育推動工作連續1年或累計2年以上,並已取得24小時環境教育人員研習時數證明。藉由報名參加本產出工作坊,俾利儘速取得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
二、參與本工作坊前若能備妥相關認證文件,現場可提供專業諮詢及收件,協助學校人員取得環境人員認證。
實施心得:
1.藉由參加本工作坊能更清楚了解環境教育法的相關規定及內涵(如指定人員不等於環境教育人員,學校環教指定人員取得認證資格後,才稱為環境教育人員)
2.了解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申請資格及認證申請審查流程.
學習者心得:
1.藉由此工作坊的實作研討,能更精準掌握依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類別所需檢附的各項佐證資料
2.身為學校環境教育推動人員,藉由申請認證的過程,應更能檢視及省思個人所具備推動旋敬教育之行政與教學推動能力.
補充: